選單
- 開戶對象
- 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且年滿二十歲以上之個人戶、公司行號及機關團體皆可申請開戶;未滿二十歲之個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,且法定代理人需偕同來行辦理。
- 開戶應備文件
- 個人戶
- 本國人:請攜帶身分證、印鑑及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文件,如健保卡、護照、駕照或學生證等,親至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。
- 外國人:請攜帶護照正本或居留證正本、印鑑及統一證號編配表,親至各營業單位辦理。
- 公司戶
應備妥下列文件及其他可資證明身分文件,由負責人親至本行營業單位辦理。
-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(如主管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設立/變更登記表(事項卡)…等)
- 第二證明文件(如公司章程、董事會議紀錄、財務報表…等)
- 負責人身分證及印鑑
- 法人戶全名印鑑
- 非營利法人
應備妥下列文件及其他可資證明身分文件,由負責人親至本行營業單位辦理。
- 主管機關登記證照(或核准成立、備案或其他登錄證明之文件)
-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(如係免扣繳所得稅者,須另附『所得稅免扣繳證明』)
- 負責人身分證及印鑑
- 法人戶全名印鑑
- 存款幣別
- 美元、歐元、英鎊、日幣、港幣、瑞士法郎、澳幣、紐幣、新加坡幣、加幣、南非幣及人民幣。
- 利息給付
- 依本行一般外匯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息